又见学平险乱象!4险企垄断市场被罚没534万

发布日期:2024-08-24 09:31    点击次数:86

9月开学季,学平险经营如火如荼,违规乱象也如影随形。

在9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3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中,湖北省鄂州市4家保险公司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被查出、罚没534万元。

而上述处罚涉及的保险产品正是学平险。学平险,即学生平安保险,是针对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开发的一款综合保险,主要涵盖学生意外伤害、疾病身故、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等保障,其特点在于保障覆盖面广,保费便宜。

4家保险公司垄断学平险被罚

据悉,该案源于湖北省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的举报。根据举报内容,该局于2016年5月对鄂州市4家商业保险公司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学平险市场涉嫌垄断协议行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以商定每家获得若干学校学平险业务的方式分割鄂州市城区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学平险市场,并固定学平险价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

《反垄断法》(修订前)明确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同时明确,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023年6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鄂州市4家保险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15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4家当事人罚没款金额合计534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保险公司之间应当进行公平竞争,通过优质的服务、合理的保费保额条件争取学平险业务。本案中,4家当事人都具有开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资质,同时在鄂州城区开展学平险业务,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4家当事人通过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本案的查处有力保护了学平险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了广大中小学生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进一步提高了保险行业经营者的竞争合规意识。

监管整治学平险乱象

学平险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主要针对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进行保障。早期的学平险为强制投保,由学校统一组织购买。2015年6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学平险现为自愿投保。

目前,市面上的学平险价格在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保障大体分为意外和疾病两大类,意外保障包含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疾病保障包括疾病身故、重大疾病、疾病住院医疗和疾病住院津贴等。因学平险价格便宜、保障全面,家长通常都会选择投保。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虽然学平险保费便宜,单笔利润少,但是学平险通常是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投保,因此投保规模大,而且还能通过学平险获取大量客户资源,源源不断开发新客户。

这也使学平险业务开展如火如荼却又乱象不断,出现垄断市场、违规返佣等现象。

例如,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重庆市巴南区八家保险公司在巴南区教育委员会管理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民办学校中划分片区承保学平险,对巴南区学平险销售市场进行分割,限制其他保险公司加入巴南区学平险市场,并对学平险的价格进行固定和变更,统一学平险的保费保额。最终,8家保险公司因垄断学平险被罚没1151万元。

2022年6月,原辽宁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8月至12月,沈阳市3所学校经沈阳益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新华人寿沈阳中心支公司投保学平险,共涉及保费101万元。上述保险代理人公司在获得佣金58万元后,向学校工作人员转账33万元。

为整治学平险乱象,多地监管部门出台文件,规范学平险业务经营管理。比如,2021年9月,原北京银保监局发布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加强学平险业务宣传力度,帮助学生及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学平险的特点及作用;切实规范公司销售人员及合作院校人员的行为,明确学平险自主自愿的投保原则;全面告知投保人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事项,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杜绝侵害投保学生利益的行为等。